时下,企业信息化已成为一个热点,而项目实施的质量好坏是信息化给企业带来多少效益的关键因素之一,采用监理机制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监理的推广和全面运作仍然需要时日,因为它还必须面对很多问题……
问题一:面向过程还是面向结果?
项目的实施通常都有一定的过程,也要产生一定的成果。是面向过程还是面向结果对承建单位进行监理呢?如何取舍以取得监理的最佳效果,应是客户和监理单位必须也必将关注的一项重要内容。
所谓面向过程,是指可以检查承建单位的一切活动,依据检查结果向客户提出监理报告,向承建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面向成果,是指根据三方约定,检查承建单位定期提交的成果并据此向客户提出监理报告,向承建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其实,成果和过程是相对的:没有正确的过程,就无法产生满足目标的成果;成果不符合客户的需要,过程再完美也是无用。在面向过程的监理中,对于一些活动的具体做法是很难确定对或错,如果在这上面纠缠过多,既容易影响项目实施的氛围,也容易迷失监理的主要目标,如果把过程细分到一定程度,以阶段成果作为监理单位对承建单位进行监理的载体,将会更加客观;而且,如果过于强调过程,监理活动将可能太过于频繁,那么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工作量都将不可避免的增加,从而造成因监理而增加的成本将在客户实施整个项目的成本中占据过高比例;另外,成果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需要一定过程才能产生的,如果完全忽略过程,一旦发现最终成果不符合要求,可能对项目的成功产生很大的影响,对客户来说是时间的拖延以及对质量的担忧,而对承建单位来说是成本的增加和资源的浪费。
因此,针对每一个具体项目,都需要进行具体分析,确定合适的过程成果兼顾的监理策略以求达到较高的性能价格比。
问题二:监理的标准是什么?
无论采用什么样的监理策略,问题都还不大,更大的问题在于采用什么样的标准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凭什么说承建单位的成果质量行或者不行?其深层次的问题的是监理的方法是什么?监理活动所依靠的标准是什么?
因为,采纳监理机制,并不只是为了多听到一方的声音,也不是去展示哪一方的口才更好?哪一方的论点论据更有说服力?对于客户来讲,采用监理的目的是要保障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
为了让项目实施的氛围尽可能的和谐,就需要在客户、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有共同而且客观的语言,也就是标准。承建单位按照这个标准实施项目,监理单位按照这个标准检查承建单位的活动和成果,客户按照这个标准来验收成果。这个标准的内容就是项目实施的过程应该有哪些阶段?应该产生哪些阶段性的成果和辅助性的成果以进行阶段性的评估,达到更好控制质量的目的?
但是,在中国,IT开始有大规模的行业应用也就是五六年左右的历史,不要说广大用户单位对IT的作用、对IT的理解和接受还在提高之中(当然这是请监理很重要的一个理由),就是在如何向客户提交满足需求的系统这个问题上,也一直处于剧烈的演变之中(当然这也情有可原,整个IT行业的发展实在太快)。而且,不同类型的项目特点、成果、风险和实施方法是存在比较大的差异的。因此,并不存在一个事实上获得各方认可的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虽然不存在,并不意味着监理不可实施。在具体的项目中,监理还是应该实施的,因为只要处理得到,慎重应对,还是可以达到三赢的结果。
比较合适的方式是,客户在项目招标之前,就应该先要求监理单位提供项目实施的标准,并把它作为招标条件之一进行项目招标,而承建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应标。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项目实施后三方的冲突和协调,对营造三方共同为同一个目标而努力的氛围创造良好的基础,同时对监理单位是一种约束,而对承建单位则相对公平,也可以让监理到位和承建单位都更加平和。
从行业的角度思考,应该尽快确定各种类型项目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便于客户进行信息化,最大程度的保障客户的利益,同时也保障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利益。
问题三:监理在项目实施中的角色是什么?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监理在项目实施中的角色有着各种各样的理解,比如说“裁判”、“保险公司”、“监督和管理”。
通常情况下,监理单位都是由项目的最终用户或投资方(一般意义上的客户)出资雇佣的,因为责、权、利的关系,监理就不可能是“裁判”,因为裁判面对的另外两方应该是平等的,虽然监理有时会做些协调工作,使客户和承建单位双方的期望趋于一致和可实现,但监理单位只能服务客户的指示;监理也不可能是“保险公司”,监理并无法对整个项目承担起完全的责任,因为监理单位的商业模式和普通保险公司的商业模式并不相同,它的利润来源是提供知识和经验的服务,而保险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对投保资金的运作;监理只能是“监督”,却不能“管理”,因为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并没有紧密和固定的利益关系,无法保证对承建单位进行“管理”的有效性,最多也就是“理顺”各方的关系。
因此,在项目实施中,监理单位的实际作用就是代表客户对承建单位的活动和成果进行监督,提出监理报告,并向客户汇报,当然它也可以在客户的授权下代表客户指示承建单位。
虽然有客户、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三个实体,但实际上对承建单位来讲,应该是两方的模式,即客户和承建单位,而监理单位是客户的一部分。因为绝大部分客户的核心业务只是把IT作为一种工具,只需要知其然并不需要知其所以然,虽然它们也可能会有专业的IT部门,但这些IT部门在更多的时候是关注内部的IT系统如何服务于各业务具体操作部门,对于实施项目可能会存在某种知识或经验的短缺。因此,客户出资购买监理服务使监理人员在短期内成为自己的一部分,用于弥补自己的不足。换句话说,监理是社会化分工的产物,是属于外包服务的一种。
问题四:如何选择监理单位?
对于客户来说,如何选择合适的监理单位是一个相当关键的问题,措施得当的话完全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选择监理单位,出发点不应该是候选单位的名头,比如说咨询公司、高校或科研单位,当然它们都拥有大量的人才。但是在IT领域中,各种各样项目的特性还是有许多差别的,因此在选择监理单位时,从业务的角度出发应该至少考虑两点:一是项目管理方法和理念,二是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
监理是监理单位代表客户从项目管理和质量保障的角度对承建单位提出符合项目情况的要求。项目管理本来就是实施项目需要考虑的,而在监理项目实施中,各方之间的关系和一般项目相比会更复杂些,对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是指监理单位至少拥有和客户欲实施项目相类似的项目的经验,因为只有这样监理单位才有可能理解承建单位的工作,提出项目的实施标准,并知道影响质量的关键点,从而更容易和承建单位沟通并监督它们的工作。
问题五:监理该怎么样实施?
作为监理单位,在监理的实施过程中,还需要注意这样几个方面的事情:
确定客户项目的目标。确定客户项目的目标才能使监理单位的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保证监理单位的每一项工作都是在为实现客户的目标而服务。
确定项目实施的标准,并获得客户和承建单位的一致认可。这个标准是客户、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工作的共同标尺,保障客户、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的努力是在同一个方向,从而为在预定进度内保质完成项目奠定坚实的基础。
明确客户、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机制。所谓机制即要明确客户、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角色和相互关系,从而保障监理单位的监督工作能够正常进行,其提交的监理报告能够确实督促承建单位改进方式,提高质量;同时也需要保障承建单位有正常的渠道和客户、监理单位进行适当的沟通和讨论。
明确客户、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流程,和谐整个项目的运转。如果没有正常流畅的工作流程,那无论客户、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本着多好的出发点去工作,都会因为流程的不顺而影响工作的氛围、士气,进而影响项目实施的效率。
上述的任何一点若被忽视,都会对监理工作的成效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