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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推进信息产业基地建设
发表日期:2003-07-08 09:03:43  阅读次数:4229

    信息产业部日前发出通知称,决定加大力度,组织推进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的建设工作,已批准设立的十一个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将全部纳入产业园统一管理。
    信息产业部指出,希望通过充分发挥产业基地和产业园的集聚效应,提高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争取用10-15年的时间,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电子信息产业强国。
    通知中对产业基地和产业园的认证要求极为严格,条件也十分苛刻:产业基地的年销售额必须超过500亿元,并且产业基地所在地政府每年需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该产业基地发展;产业园的要求虽然低于产业基地,但条件仍然很高,比如电子整机产业园年销售额就要求在150亿元以上。
    除了对产业基地整体销售额和投入规模的要求外,信息产业部还具体规定,产业基地必须有若干个电子骨干企业,产业链相对完善,其中销售额大于50亿元(含50亿元)的综合类(以整机产品为主)企业不少于2家;销售额大于10亿元(含10亿元)的元器件企业不少于3家;销售额大于2亿元(含2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及软件企业不少于2家。另外,需要拥有不少于3家国家级研发中心、工程中心或技术中心;设有产品设计研发中心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不少于2家,并且要有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以及具备完善的产业发展三年滚动规划和统计指标体系。
    信息产业部将成立由信息产业部领导任组长的产业基地和产业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产业基地和产业园的认定、审批、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将根据行业和市场的发展情况,每两年对产业基地和产业园的认定条件作相应调整。